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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确定2017年七项重点工作

2017-01-06 综合处 宁夏发展改革委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一年,中央将要召开党的十九大,自治区也将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好发展改革工作意义重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目标、总体思路、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聚焦关键领域着力攻坚。突出抓好7个方面的工作:


1

加强统筹协调

确保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

第一,继续加强经济分析研判。


坚持完善经济运行月度分析制度和赴基层调研制度,定期与部门、地方、企业、专家学者进行沟通会商,注意发现和研究新情况、新矛盾、新经验,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加强经济新常态下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推动其转化为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各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也要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工作,及时反映经济发展中的鲜活情况、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第二,建立健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


抓紧研究制定出台《建立健全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机制,强化监测评估考核,确保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和顺利实施。继续加强规划统筹协调,推动重点专项规划尽快印发实施,并做好与空间规划试点改革的衔接,形成各有侧重、配套衔接的“十三五”规划体系。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对接协调,争取我区列入国家规划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及早落地。

第三,狠抓政策协调落实。


提高研究政策的主动性,对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要认真研究,吃透精神,努力把政策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提高执行政策的坚定性,凡国家要求地方制定出台配套政策的,要在三个月之内提出贯彻意见或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提高制定政策的精准性,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防止大而化之,中看不中用;提高落实政策协同性,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做到牵头任务主动作为、配合任务全力跟进,形成落实政策的强大合力;提高政策储备的前瞻性,根据形势变化,主动预研储备一批政策措施,建立“政策工具箱”,不断完善政策体系。



2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促进投资平稳较快增长

第一,扩大重点领域投资。


抢抓国家加快启动实施“十三五”重大工程建设机遇,深入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实施80个重点建设项目,力争完成投资980亿元以上。重点抓好400万吨煤炭间接液化二线,宁东至浙江外送配套电源、宝丰能源循环化改造二期、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青银高速改扩建、同心至海原高速等项目建设。各地也要结合实际,谋划实施一批本级重点项目。继续开展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项目开工、入库统计“四项清零”行动,在3月初启动若干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掀起项目建设高潮,做到加快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建成投运一批。

第二,举全区之力抓好60周年大庆项目。


自治区已对60大庆项目进行了专题研究,其中自治区层面的项目初步确定19个,涉及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教育卫生、产业发展等领域,总投资60亿元,计划争取中央补助10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20亿元、市县配套30亿元。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履职尽责,确保项目审批、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按计划推进,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力争有几个大庆项目年内开工建设。鼓励各部门、各市县实施一批力所能及的项目,为自治区60大庆献礼。

第三,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完善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设立PPP项目合作基金,在交通、环保、能源、城市建设等领域开工建设一批新的PPP示范项目。大力推进基础设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推进相关领域价格和收费制度改革,稳定项目预期收益,加快社会投资者资金收回,为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创造良好条件。有效整合并适度扩大自治区各类基金规模,积极探索对国家不再贴息的专项建设基金领域由自治区财政按照原国家标准予以贴息,撬动社会投资。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库系统,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动态更新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第四,加强项目管理服务。


今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为5076亿元,可用资金增加约300亿元。要积极跟踪国家资金投向,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适当提高自治区政府债务融资比例,增加政府投资资金总量;继续做好企业债申报、发行工作,推动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认真解决项目征地拆迁、矿产压覆、占用林地,以及水电气等具体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保障;健全项目投资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继续坚持项目调度和公示制度,全面开展项目稽察,狠抓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对项目建设成效突出的市县、部门、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


3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

第一,精准有序去产能。


坚持严控新增、淘汰落后、优化存量相结合,按照引导退出一批、整合改造升级一批、少量保留一批的原则,对60万吨以下煤矿进行分类处置,2017年再关闭退出煤矿4处,退出产能60万吨。确需新建的煤矿,一律实行减量转换,严控新增产能。结合我区实际,适时启动水泥等行业去产能工作。

第二,综合施策去库存。


会同住建、土地、金融等部门,通过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收紧信贷等措施,严控房地产增量;继续提高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比例,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落户,将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进一步缩短到合理水平。鼓励引导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优先采购使用本地优质产品,帮助企业化解库存。

第三,积极稳妥去杠杆。


大力优化存量资产,引导企业开展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债转股试点,努力遏制非金融企业杠杆率加速上升的势头。协同加强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排查消除资金链断裂、联保互保代偿和新型金融业态潜在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四,多措并举降成本。


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擅立项目收费等行为,清理不合理收费和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延长小微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稳步放开用电计划,推进售电公司培育和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研究制定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第五,加大力度补短板。


抓住国家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薄弱环节建设的机遇,进一步加强衔接沟通,全力争取国家更大支持,着力推进农田水利、扶贫开发、交通通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补短板项目建设。


4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努力厚植发展优势

第一,推动工业重点行业提质增效。


组织实施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增强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推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利用国家能源局在宁夏召开新能源建设现场会的机遇,争取一批多能互补、互联网+等能源新技术项目落地,提高新能源示范区建设水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协同做好煤制油项目安全、稳定、清洁生产工作,加快推进煤制油二期、沙比克煤制烯烃项目前期工作,促进现代煤化工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宁东至浙江外送电配套电源、西夏热电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强与山东省、浙江省外送电对接工作,努力扩大电力外送市场,巩固我区电力行业优势地位。

第二,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生产能力。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场以及葡萄、枸杞、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着力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抓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继续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盐环定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粮油仓储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开创服务业发展新局面。


落实“十三五”服务业规划战略任务和服务业提质升级实施意见。制定自治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启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继续完善全区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发挥好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的撬动作用,在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支持一批带动作用大、示范效果好的项目落地。制定服务业发展评价考核办法,建立服务业发展沟通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行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分析季报制度,形成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合力。

第四,加快培育新经济新动能。


全面启动中阿互联网经济试验区建设,争取中卫市获批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提升中卫云基地、银川智慧城市等建设水平。积极推进银川、吴忠、石嘴山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政务、民生等领域信息的整合、共享和开放。批复建设自治区级创新平台3家,争取获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家以上。认真总结“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经验,指导建设好国家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继续争取将我区创新性企业列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5

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第一,抓好牵头改革任务落地。


制定出台我区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加快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抓紧组建电力市场委员会,推进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和增量配电网试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套政策,完成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出台美丽宁夏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产权保护制度改革、盐业体制改革以及部分重要领域国企混改。

第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着力在扩大使用范围、提高使用效率下功夫。今后凡未进入重大项目库纳入监管平台审批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认真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条例,再下放一批审批事项。各市县要做好平台对接和下放审批事项承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按照国家2016年本投资核准目录,加快制定自治区核准目录。

第三,加快提升社会信用建设水平。


继续抓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完善平台二期建设工程,完成区、市、县三级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归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快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免费颁发新证工作,推进“双公示”工作常态化。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扩大联合奖惩领域,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第四,加快陆上空中网上丝绸之路建设。


加快建设银川至西安高铁,开工建设中卫至兰州、包头至银川高铁。积极推进青银、京藏高速扩建工程,开工建设乌玛、银百高速。全面启动银川国际航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成银川河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改造,新开通国际航线2条,国内航线5条,进一步提升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区域性枢纽机场地位。抓紧出台《中阿网上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好宁夏枢纽工程等相关项目。

第五,推进开放务实合作。


配合做好中阿博览会筹备工作,办好中阿博览会高铁论坛。加快境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落实一批境外投资项目,力争国际产能合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推动宁夏智慧宫、宁夏丝路通、宁夏方达电子等公司对阿合作项目尽快落地。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合作,继续推进宁甘、宁陕、宁蒙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力争我区与协议省区在交通、能源、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6

不断提升民生改善和保障水平

促进公平共享

第一,继续抓好重大民生工程建设。


全面完成中南部地区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收尾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协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再改善10万农村群众的饮水条件。加快实施中部干旱带脱贫攻坚水源、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水资源高效利用等工程,启动实施中部干旱带西线供水工程,努力解决中南部贫困地区用水难问题。

第二,积极有效助推脱贫攻坚。


聚焦年内19.3万人脱贫、30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4个重点县摘帽任务,加大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力度。着力抓好牵头3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开工建设或回购可安置4万人的移民住房,配合完成3.5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继续支持实施冷凉蔬菜、马铃薯、中药村等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夯实产业脱贫基础。

第三,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科学配置资源、优化项目布局,推进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领域基层公共服务设施达标建设。优先支持中南部地区改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特定人群公共服务需求。加快宁夏医科大学医教协同实践教学基地、自治区人民医院儿童医疗中心、宁夏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7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加快推进美丽宁夏建设

第一,推动四大功能区建设。


围绕建设平原绿洲生态区、中部防沙治沙区、南部水土保持区和“三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林业工程,开工建设六盘山区降水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荒山造林绿化工程。加强引黄灌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快荒漠化沙化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封禁保护修复,巩固封山禁牧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第二,科学划定五条生态红线。


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等重要区域的红线管控制度。加强与空间规划的衔接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科学划定森林、湿地、草原、基本农田、饮用水源地五条红线,从空间上明确保护区域和范围,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评价,预研超载地区限制性措施,推动生态红线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三,协同实施三项治理专项行动。


坚持治、管、防并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重拳治理大气、水环境和土壤污染。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组织实施一批集中供热、热电联产项目,抓紧制定出台电能替代相关政策。加快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标改造,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配合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不断提高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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